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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公布黑龙江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5:46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黑龙江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经划定,录取工作于12月6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转发如下:

录取控制分数线



、录取时间安排



、投档及录取规则

省招考院和各成人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省招考院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按专业计划数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单科成绩。专升本考生,比较顺序为专业基础课、政治、外语;高起专文科考生,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高起专理科考生,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高起本文科考生,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史地;高起本理科考生,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理化。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的公安、监狱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超过20分。

、征集志愿及录取结果查询

考生可在各层次一、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点击查询中心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同时,省招考院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业进行志愿征集,符合征集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黑龙江省2023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网上报名入口按照系统提示和要求填报。已被投档或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志愿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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